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控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根据《太中银铁路公司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工地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责任状:
⒈ 机动翻斗车在施工现场行驶时,车斗的锁紧机构必须锁紧,时速不得超过5km。
⒉ 严禁驾驶室以外任何部位载人。
⒊ 下雪、结冰等情况下路面条件较差时,应低速行驶,不得紧急制动。
⒋ 上下坡时应换低速档行驶。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重车下坡应倒车行驶。
⒌ 使用装载机等机械装车时,驾驶员不得停留在驾驶室内。
⒍ 在坑、沟槽边沿卸料时,轮胎应与坑、沟槽沿保持1.5m以上的距离,并设置牢固挡掩。严禁直接向坑、沟槽内卸料。
⒎ 车斗装载物料的高度,不得影响驾驶员视线,宽度不得超出斗宽。
⒏车辆停放时,应停放在平坦的地面上。在斜坡上停放时,应用木楔打掩。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必须将发动机熄火,并挂档、拉紧手制动器。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如有违犯,按规定处罚。
太中银铁路第六项目部
二分部三工区 班组长:
负责人: 责任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