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仓储部安全管理职责
1、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文件精神;
2、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劳保用品、备品备件等各种所需物品的储存、发放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3、负责合理堆放保存进厂物资,按时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存放要求的物资要及时调整,使其符合安全标准;
4、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保养和维护,发现器材过期或有问题的及时报告安全环保处要求更换;
5、发生事故,要果断正确处理,及时如实上报;
6、积极参与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7、公司安委会根据《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本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落实情况对本部门整体工作予以考核和奖惩。
二、目标
1、本部门内无重大人身伤害事故,轻伤事故发生率控制5‰以下/月、5%以下/年;
2、厂区内无重大交通事故;
3、隐患自检率达100%,事故隐患整改率达96%以上;
4、员工入厂教育培训率100%;
5、当年文件、技术资料等归档率100%,档案完好率98%。
三、奖惩办法
1、年内公司将对以上目标进行考核,达到目标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公司视情节给予处罚;
2、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完成年度目标,可评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
3、对未达标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公司给予取消其评比先进的资格;
4、对于玩忽职守,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一定后果的人员,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因管理不力致使区域内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整改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经理签字: 仓储部部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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