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施工地点:
甲方代表(项目经理): 乙 方(民工):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及上级相关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劳资双方的安全生产职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甲乙双方特订立本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有关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三级教育,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操作情况及安全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3、对乙方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及专项检查方式,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现象制定措施予以制止。对屡教不改者给予处罚。
二、乙方职责:
1、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规范、规程和标准及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遵循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乙方在现场施工过程中必须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执行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坚决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各项指令,做到按章操作,遵纪守法。
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并佩带好各自的安全防护用品。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作业,严禁无证操作。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3、甲方的设备、设施、机械、脚手架等,乙方在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并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如乙方违规操作使用,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不在易燃,易爆场所点明火、吸烟。禁止私接电线,禁止擅自玩弄机电设备,禁止在高空及各种洞口抛物。要做好成品保护,发现损坏各种物品及成品,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罚款100元/次。
4、因违章对他人(包括甲方人员)造成伤害,乙方负全部责任,不接受甲方管理或经教育再次违反规定的甲方有权清退乙方出场。乙方在工地内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的一切事故(包括:责任事故,意外事故,非自身作业范围事故等)责任自负并承担全部费用,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5、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穿高跟鞋,拖鞋,禁止私烧电炉,施工现场不能随地大小便,禁止酒后上岗。乙方家属到工地探亲,乙方应对家属的安全负责,严禁其在施工区玩耍,造成意外,一切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6、工地禁止打架斗殴,不把他人或工地的财物占为己有,盗卖。工地严禁赌博,酗酒,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如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乙方应接受罚款500-1000元,造成损失和伤害均由乙方或责任人承担全部责任。现场发现有偷盗行为,严重者交公安机关处理,轻者罚款1000-2000元/次。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