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及省、市和本企业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强化我集团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及时排查隐患,防患未然,确保不发生涉爆事故和案件,保障职工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特签订如下责任书。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爆物品管理条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严打与严管,严防与严治并举,严格落实责任制,全面清查清缴非法爆炸物品,大力开展整治非法储存、使用、私藏、运输爆炸物品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爆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推进爆炸物品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高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涉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为维护矿区治安秩序稳定,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的安全感,为全面建设和谐霍煤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媒体,采取张贴通告、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发动职工家属,积极参与民爆物品整治行动,使民爆物品管理法律法规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根据《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各单位要成立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机构,结合实际制定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应急预案。
3、严格执行民爆物品审批、运输、储存、使用规定,认真落实民爆物品储存库人防、物防、技防、犬防措施,严格规范雷管编号管理制度和炸药打码工作,严格使用环节中的领用、配送、清退、登记制度,建立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各种登记台帐规范,做到帐务相符,严禁火药库超量储存。
4、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大力推进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强化对爆炸物品的流向监控,以确保对民爆物品流向管理监控到位。
5、认真开展民爆物品专项清查工作,要动员职工家属主动检举揭发涉爆违法犯罪行为,对居民区可能非法藏匿爆炸物品的废弃房屋、出租房屋、废旧库房及住宅楼地下室等场所,开展地毯式清查清缴违规私藏炸药,使清查工作不留死角,从根本上防范爆炸事件的发生。
6、对在外煤矿打工、开矿人员进行摸底登记,并逐人签订保证书,建立档案资料,对重点人员要逐人明确监管责任人,掌握其活动情况,对有私藏爆炸物品的人员,依法教育主动上缴,及时发现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7、在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实行领导责任制,把民爆物品管理工作放在重要日程中,建立一套完整的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工作档案,层层签订安全保证责任书。
8、对现在从事民爆物品的人员与有条件接触民爆物品的人员要签订安全保证责任书;对以前从事过涉爆工作的人员要签订承诺保证责任书。要做到逐人签订,时常掌握其活动情况,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的人员档案。
9、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单位必须及时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吊销有关许可证件。
10、因管理不善发生爆炸物品丢失、被盗和非法制造、买卖、储存、使用或转借爆炸物品的,导致发生爆炸案(事)件,除依法追究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责任外,按照责任追究“四不放过”原则,坚决吊销爆炸物品许可证件,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监管人员的责任。
三、本责任书所确定的责任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
霍州煤电集团公司民爆物品安全管理责任人:
霍州煤电集团公司( )责任人:
二0一二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