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为贯彻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重点部位和重要岗位防火责任,经协商,该部位或该岗位的责任人应对防火责任执行如下条款:
一、防火目标:控制火灾事故为零。
二、措施和要求:
1.根据食堂大小和材料性质,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禁止在消防器材周围堆积物品。
2.不准使用汽油、柴油等易燃易爆油脂引火,在炉灶附近不得堆放易爆材料,炉口应设置防火隔离措施。
3.炉灶口要有人看管,人员离去或睡觉前要将炉灶门封好。
4.铁制烟窗距可燃墙壁、顶棚及其它可燃结构部分不小于70cm,距屋檐不小于20cm,高出屋檐不小于50cm。
5.倒灰炭时,应按指定地点堆放,同时将火用水浇灭。
6.使用液化气灶时,炉灶与液化气瓶应有隔离措施,禁止使用柴油灶。
7.要定期检查火炉、烟道和液化气管道,发现破损、裂缝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8.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签章): 责任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