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师生安危重于一切。为加强学校用电、防火安全工作,增强教师的用电、防火安全意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保证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经学校研究决定,与各办公室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安全责任人:办公室的负责人、专用室的管理员、班级的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工对校内学生、教师的安全为直接负责人。
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一、防火
1、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程序来完成各种用电工作,不能私自安装和乱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高电热功率设备。(使用电器申请程序:使用部门负责人书面申请-校长办审核-相关部门协调-申请人签责任书-有关部门落实)
2、各处室的电源和用电器材由该办(班、专用室)负责人负责管理,即用即开、不用则关,下班断电,晚放学后或休息日进入办公室使用电源的,离开时要关闭电源,特别是放学、放假,更要特别查看,确保万无一失。
3、校内禁止使用暖手宝、暖风机、电热壶、自带打印机等大功率的电器。如必需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者,经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使用中,要有专人看管。(谁使用、谁负责;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 。
4、学校配发的空调、电风扇、计算机、电视机、录音机、班班通设备、音响等电器设备严格按规范进行操作;严禁在无人环境下使用。
5、所有办(班)均需公示专人负责项目和职责。人员变动,后勤办、信息中心负责人第一时间与当事人做好电器设备的使用交接监督工作。严防使用中,设备无人管理,设备停用或下班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即拉闸或拔掉电源插头。
6、未经学校批准,任何人不得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者,学校将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自负。
7、办公室负责人对办公室的教师进行安全教育日常化,办公室照明设备使用要做到无人时关灯,严禁师生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学,严禁师生弄电、玩火,损坏消防器械设备。
8、在微机课及实验教学过程中,要认真组织,严格要求,按规范程序操作,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9、定期自查电源电器和消防火灾隐患,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学校报告。否则,造成严重后果,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10、书本、纸张、作业等易燃物要与计算机等电器设备、电源线和电源插头座保持5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将电器设备散热孔堵塞,或与电器设备混放。
11、教职工个人电瓶车不得在学校充电。
12、夜班值班人员随时巡查楼层,发现隐情及时报告并处置。
二、防盗
1、全校教师要做好自己随身贵重物品和借用学校设备的保管防盗工作。
2、教师随身贵重物品要随身携带,不能携带需在办公室存放的要及时锁好。私人贵重物品不在学校过夜。
3、办公室内无人时要锁门、窗,防止物品丢失。
4、白班或夜班值班人员(安保人员)定时巡逻校舍,及时锁、开楼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室内一旦出现上述安全隐患立即报告校长办和后勤处,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责任追究: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任安全事故,学校将按照法规、上级要求、学校教育教学事故处理办法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本责任书中甲、乙双方负责人若有调整,接任者为当然责任人。
办公室责任人签字:
级部教师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