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素质,切实有效的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安全管理目标:
1、在安全副矿长领导下, 直接对矿井的安全生产负监督监管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矿井全范围内的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并制定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与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培训计划工作。
5、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监督检查井下安全生产人员跟班情况。
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矿井目前的安全形势,及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7、负责事故隐患治理,落实各种规章制度,三大规程,矿井灾害预防。
8、认真落实矿长及职能科室下达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
三、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于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一份存档,责任人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安全副总: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