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素质,切实有效的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安全目标:减少轻伤以上工伤事故,减少三违行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
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1、在矿长领导下,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矿长负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生产上对煤矿掘进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 严格执行《矿长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七项规定。
4、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解决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和技术问题。
5、对掘进工程“一通三防”工作负全责,定期分析、研究本矿“一通三防”工作;制定技术措施,解决“一通三防”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
6、具体负责组织制定矿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救援的技术措施。
7、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定期组织检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
8、针对存在的危害,负责组织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亲临现场指挥组织事故抢险,参加事故调查和处理。
10、组织全矿掘进工程生产劳力分配,配备掘进队人员保证安全工作的正常进行,织编制和审定煤矿全局性,关键性的安全生产技术规定和落实。
11、负责事故隐患治理,落实各种规章制度,三大规程,矿井灾害预防。
12、制定掘进区队以安全生产为目标的;区队人员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并负责监督实施。
13、严格执行国家对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做好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14、认真落实矿长及职能科室下达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措施。
15、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会议、分析矿井目前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制定有效可行方案,并监督落实。
三、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于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一份存档,责任人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矿长: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