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素质,切实有效的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安全管理目标:
1、在区长领导下,负责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业务范围内(本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五同时”原则,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3、协助区长开好本班班前会,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安全检查、班后安全总结。
4、监督瓦检员“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执行情况。
5、加强井下各工作面巡回检查,做到不安全绝不生产,杜绝一切不安全行为。“落实”“调查”“处理”好井下不安全状态。。
6、监督职工正确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7、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并现场加以指导。
8、负责井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
三、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于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一份存档,责任人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区长: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