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钳工是现场各种用电设备管理的安全责任者和保持设备正常持续运转责任者,对我矿各区域各种用电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负主要责任。为确保井上、下能正常的进行安全生产,保证设备的正常维护、保养等,落实安全管理 <http://www.mkaq.org/mkgl/>责任制,确保我矿2014年度安全目标顺利完成,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责任人在生产岗位的职能作用,桃山煤矿安全副矿长与电钳工特签订本责任状,责任人必须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在机电科领导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下,搞好本职工作,是机电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对机电安全事故负直接责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人员资格的人担任,并持证上岗。
二、严格遵守执行《用电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对全矿井上井下配电系统、机电设备进行规范安装、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管理,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工作。
三、按《规程》要求搞好矿内所有机电设备和线路的正确安装、修理、保养,使其达到安全的要求。入井时按要求带好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四、及时、准确排除电器设备故障,按时保养所辖工作范围的设备,保证完好率达到100%,并将每台设备的检修时间、故障等记录入册,以便存档。
五、井下所有机电设备的安装、检修时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井下供电十不准》要求进行。不得带电检修,保证线路吊挂整齐,完好无损,各种电器必须接地良好,电缆不得有“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六、认真学习机电管理知识,提高操作技能,积极开展技术革新,提出合理的建议,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
七、每班仔细巡查井下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电气设备存在隐患,及时处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停工维修(像绞车一坡三档,钢丝绳等有问题时,必须修理到位后方可准许运行),把各种机电设备事故隐患和影响生产的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对工作面搬家要及时更换安装各种安全、监控设备设施,确保生产正常,
我承诺严格遵照执行以上责任状,如有违反或由于违章而受到上级部门处罚的,自愿接受公司的相应处罚。
承诺人(签字):
二零一四年 月 日
安全副矿长签字:
二零一四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