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2014年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责任书,为圆满完成目标,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签订年度生产安全、环保综合指标责任书。
一、责任主体和执行人:
1、设备部员工是本责任书的责任主体。
2、设备部以本责任书为主要依据,对所有员工的安全环保生产工作和主要责任人的安全环保职责进行考核和处理。所有员工有义务完成本责任书的责任目标,并接受设备部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环保生产责任目标考核。
二、考核指标
1、安全生产责任
⑴、多人伤害事故、死亡事故为零。
⑵、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⑶、重大设备、生产事故为零。
⑷、一般事故为零。
⑸、较小事故为零,微小事故为0,总计不超过0起。
⑹、千人负伤率为0。
⑺、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完好率100﹪。
⑻、职业病发病率为0。
⑼、尘毒点检测合格率≥95﹪。
⑽、安措计划完成率≥100﹪。
2、环保责任
⑴、重大环境污染事故为零。
⑵、污染物排放为零。
⑶、 做好“三废”排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记录。
⑷、检修、施工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⑸、固体废弃物执行《废物回收处置管理规定》。
⑹、生产工艺废水不得排入地面、不得有冒槽现象。
⑺、技改、检修方案包含环保内容,有排污需填写排污申报表,采取污染防范措施。
⑻、“三废”排放要及时申报、环保设施停运要及时申报。
⑼、及时排查治理污染隐患。
附录:安全指标解释
1、机械设备、生产事故:一般事故: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在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重大: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在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含30万元);特大:因责任事故造成损失在30万元以上。
2、因工重伤、轻伤、微伤事故: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表定损失工作日确定。
三、安全、环保管理责任内容及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实施生产设备管理,做到有章可循,落实监督管理。
2、负责所管辖设备装置的安全管理,对其安全状况负责。
3、负责实施所管辖设备设施的大、中修项目,同时制定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方案,确保大、中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4、在执行检修任务时,同时执行安全措施。
5、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
6、积极配合所管辖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
7、对积极参加设备安全教育活动,学习安全知识。
8、对于各类工伤事故,必须执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即:发生事故未查出原因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进行严肃处理不放过,本人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未采取措施不放过)。
9、防护用品穿戴齐全,生产现场不违章操作、不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各种违章指挥。
10、日常工作与安全管理工作发生矛盾时,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首位。
11、坚持周五的安全学习,学习安全规程、国家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总结前一阶段安全工作,布置今后的安全工作。
12、所管辖安全装置、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确保完好率达100%。
13、生产现场不得占用安全通道(门),保障畅通%。
四、考核与奖惩:
1、公司按《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每月考核一次《安全环保目标责任书》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当月公司绩效考核,同时本责任书所要求的内容,全部纳入对部门的年度考核考评。
2、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公司对有以上行为的将根据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按照主要责任、重要责任、一般责任或领导责任等,予以应有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实施期限和变更
1、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自 2014 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2、本责任书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生效。出现本书未尽事宜由公司安委会研究后修改。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均采用书面形式,修改、变更部分视为本责任书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山西聚丰能源有限公司
设备部
代表人: 责任人:
2014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