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法》及安全生产有关规定,杜绝治安、消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防患于未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各岗位职责,实行逐级安全,防火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明确责任范围,健全完善相互监督检查制度。宾馆内部经理主管、为治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职责如下:
1. 组织员工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治安、消防知识及宾馆规章制度,加强员工治安、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及安全生产技能。
2. 督促员工遵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宾馆,酒店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健全完善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级做好安全工作。
3. 制定各级治安、消防安全防范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保证工作区域内的治安、防火工作,保证灭火器材、各种电器、消防通道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发现隐患应及时消除,如不能及时消除的,应采取措施并向上级汇报。
4. 工作中敢于制止和纠正任何违反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对违章者进行处罚。
5. 了解本部门的治安工作特点,掌握在火警火灾中自己的工作职责,熟悉“三懂、三会”的具体内容和火警行动方案。
6. 加强员工职业道德教育,杜绝内盗事件的发生和加强用品卫生的管理,严禁将过期、变质的食品提供给客人,防止发生食品中毒事件。
7. 不准安装、拆改各种电器设备、电源线路、开关,不准在电源线路上
乱加负载,不准使用未经批准的各种电器设备。
8. 各种电器的使用和操作必须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不得过载运行并防止电器设备和线路受潮,工作结束后,立切断电源。
9. 服务员在当班期间,应保持高度的警惕,即是服务员又是安全员,对可疑的人和事及时向上级和保安部报告。
10. 在宴会、集会、临时添加照明电器设备时(如彩灯、蜡烛)线路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得靠近可燃物。
11. 移动电器设备在插入和拔出插头时,设备都应处于停机状态。设备使用后应保持清洁,严禁用水冲洗设备。
12. 治安、消防、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与本人的年终评功、评先挂钩,对不注意安全管理,发生治安事件、刑事案件和重大火灾、生产事故者、肇事者,除赔偿经济损失外,同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由签约责任人负领导责任。
13.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部门经理、签约人各执一份,有效期为签约责任人任期内。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