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素质,切实有效的遏制矿井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二、安全管理目标:
1、在机电工区区长领导下,负责矿灯、电机车电瓶的充电工作,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2、负责矿井矿灯、自救器的发放、充电维护工作。
3、对设备的原理、技术性能、安全装置要了解。并会排除一般故障。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配液对设备进行补液。
5、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按时充电,保持每天矿灯、机车电瓶电量充足。
6、负责检查当班矿灯、自救器出勤、维修、密闭性能情况,杜绝对无法使用的设备进行发放。
7、保持对设备的整洁,每天对矿灯、电瓶进行冲洗。
8、认真参加班前会,多听取意见,总结经验,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三、责任书期限:
本责任书于2015年1月5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期限一年。
四、本责任书一式贰份,一份存档,责任人一份。
五、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机电科科长: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