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签订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2012年度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死亡率为零;2、重伤率为零;3、重大机电、机械事故率为零;4、全矿各类机电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检查合格率为100%;5、全矿各区域机电,机械损失(直接)不超过500元;6、不得有“三违“现象发生。7、一般道路交通车辆事故为零(指员工上下班途中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
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2、必须持证上岗,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3、绞车运行前必须仔细检查,尤其对井口防跑车装置及跑车防护装置(挡车栏及阻车器)进行重点检查,绞车运行时处于常开状态,其它都处于常闭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报告。
4、绞车运行中必须精力集中,严禁人员跨越钢丝绳。人员推车时,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前方有人时,推车前必须发出警号,将人员撤出到安全距离外。
5、严格执行“绞车不行人,行人不绞车”的规定。
6、地面翻车时,必须将矸石山检煤炭人员撤出后方可翻车。
三、处罚
1、推车工上班期间,严禁脱岗,查出一次,处罚当班推车工200元/人;
2、推车工必须检查确保地面阻车器正常使用且绞车不运行时处于常闭状态,否则,查出一次,处罚当班推车工200元/人;
4、推车工斜井下方车辆时,必须采用专用插销及三环连接牢固可靠,否则,造成事故根据情节严重性,给予200-10000元的处罚。
5、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和矿有关规定处理。
机电队长: 目标责任人: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