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签订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2012年度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目标
1、机电死亡率为零;
2、机电人员重伤率为零;
3、重大机电、机械事故率为零;
4、全矿各类机电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检查合格率为100%;
5、全矿各区域机电,机械损失(直接)不超过500元;
6、不得有“三违“现象发生。
7、一般道路交通车辆事故为零(指员工上下班途中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
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按“规程”要求,负责搞好井下电器的日常维护工作,及时处理好井下机电故障,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
2、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能力,对井下各供电系统、设备做到“三知、四会”(知性能、知结构和安全装置;会操作、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严格按“规程”规定停、送电制度,并作好主扇风机停、送电记录,并检查主扇运转正常后,汇报当班值班矿长,保证井下供电系统和电器设备时刻处于完好状态。
4、井下检修电器设备,严禁带电作业。
5、加强对井下电器和供电系统的巡回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处理问题要做到快、准、规范化。遇到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向值班班长、安全员汇报。
6、认真填写各种图、牌、表、板,并作好相关记录。
7、积极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接受领导分配的各项工作,负责井上,井下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调试,检查,维修,所有移动设备的拆除,安装等工作。
8、必须坚持上下班时间,积极参加班前会,当班不能出现任何机电安全隐患。按质按量地完成电器设备的安装,移动,维修任务,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生产。
9、制止一切不爱护机电设备,包括设备带病作业的行为;有义务、有责任配合矿领导处理、解决设备损坏的因果事宜;维修的设备,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后方准投入使用,发现设备有缺陷和异常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10、需停电,停车检修,安装时,必须取得领导同意,采取措施后方可进行(紧急情况除外)。
11、停电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停电,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停电开关要锁好,开关上要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等警告牌,严禁带电作业。
12、对设备的易损易耗件,自己能修的,一定要有充分的备用件。需加工的必须提出零配件的加工计划。
13、工作完毕后,必须把场地整理好,对换下来的零配件要保管好,不得随意丢失。
14、严格执行交班制度,作好交接班记录,明确设备运转情况,并真实写好设备运转记录。
对工具材料配件要码放整齐保管好,并经常保持整洁,熟悉三大规程,认真做好设备检修记录。
15、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电钳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不符合规程规范的要求,由自己承担所有责任。
若由责任心不强导致机电设备故障事故,由电钳工负直接责任。
16、努力提高为矿井服务的意识,不断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水平。
三、处罚
1、定期不做风电闭锁或瓦斯电闭锁试验,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出现风电闭锁或瓦斯电闭锁失灵一次,处罚责任人500元;出现风机不能自动切换,处罚责任人500元。
2、出现设备失爆一台次,处罚责任人500元。
3、管路焊接件加工后,出现漏气或漏水,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4、电工拆火,若直接采用电工刀直接割断电缆,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
5、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和矿有关规定处理。
机电队长: 目标责任人: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