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创建安全、文明的校园,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促进校园校风和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校制定校园社会管理治理目标责任制。
一、目标与任务
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保持学校政治稳定和良好的治安秩序,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的安全,实现全年无火灾、无重大治安案件及重大责任事故。
1、维护校园治安秩序,防止和杜绝各类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2、健全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防范制度和措施。完善校园安全防范机制,使校园“四防”(防火、防盗、防毒、防意外伤害事故)工作落实到人。
3、建立校园综合治理制度,完善校园安全防范管理体制。
二、责任与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处室、各年级按照《校园治安综合目标责任书》所规定的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的完成、
1、各处室、各年级行政负责人为本单位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部责任。
2、层层落实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各处室、年级要根据校园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确保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3、制定教育计划,每年两次对本校教职工、学生进行法制、纪律、消防、安全常识、安全防范等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要依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
5、要认真组织好师生的各项集体活动,活动前要进行安全教育,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无安全措施的各类集体活动。
6、建立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检查制度。各科室、年级、班级每一个月要对分管的综合治理工作和治安安全情况检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修改,本科室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写出报告,报学校综治办研究整改。
7、建立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档案。各部门对本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组织机构、规章制度、防范措施、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的整改等情况记录归档,逐步使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化、制度化。
8、对校园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要落实防范责任人和防范措施,确保要点要害部门的安全。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按照《学校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规定执行。
三、考核与奖罚
1、学校根据《第五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的目标任务、责任制定社会综合治理考核标准对学校各科室分类进行考核。
2、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年底进行一次检查、评比、总结工作。
3、对不合格的处室、年级、班级实行“一票否决制”,本处室主管负责人、年级主任及班主任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对出现责任事故的科室,年级、班级视情节对当事人予以通报并给与适当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与行政处分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
1、本责任书有效期为签字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校园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小组、目标责任科室各存一份。
学校分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负责人(签字):
部门: 年级: 班级: 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