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幼儿园及园车辆的安全管理,坚决杜绝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此责任状。
一、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任心强。
二、驾驶员在接送幼儿前,必须对驾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坚决不上路行驶,时刻保持车况良好。
三、驾驶员驾驶车辆接送幼儿时坚决做到不超员行驶、不超速行驶,上下幼儿一律停靠在安全、宽阔的地点。
四、严禁酒后驾车,出车接送幼儿不能饮酒。幼儿园发现酒后驾车,有权停止接送,由于饮酒造成不正常驾驶,出现人为事故,责任自负。
五、不能超速行驶,为了赶时间,有意加快速度,造成人身伤害,后果责任自负。
六、幼儿从上车到下车这段的生命安全由司机负责,请务必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不能请人代驾。
七、雨雪天气和大雾天气特别注意行驶安全。
八、开车时不接不打私人电话。
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司机承担所有责任。
园方签字: 司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