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校的治安保卫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危害师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事件发生,加强对学校防护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出现严重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与保卫处签订本责任目标:
1、认真贯彻学校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贯彻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确保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组织师生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学校的自防、自卫和自治能力。
2、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做好防止盗窃、火灾、破坏和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工作;
3、负责制定治安保卫、安全检查防火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经常检查执行情况。
4、搞好学校内部的综合治安管理工作,防止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发生,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对要害部门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治工作,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5、加强治安秩序管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6、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学校动态,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负责全校的安全防火工作,严密消防制度、健全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训练,管理消防设备,开展防火宣传,进行防火检查,对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8、加强对门卫的领导与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做好接待和来访登记工作。
9、 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做好平时与假日的值班保卫工作。
10、负责办理校领导和公安机关交办的其它工作。
11、本责任书自签字起有效期至2014年9月1日。
12、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校长(签章): 保卫处主任(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