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为了保证校内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明确各部门、各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督促各相关责任人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二、政教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责任人。
三、安全工作职责范围:
1.与各年级组长、各班级班主任签订安全责任书。
2.督促和指导各个年级组、各个班级做好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工作,避免发生校内伤害事故;督促班主任维护学生上下楼道和进出校门的秩序;活动课、体育课注意安全。
3.组织学生外出活动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和其他人身伤害事故。
4.安排好每天的行政人员值班,维护校园内外秩序;加强与校外辅导员及治安民警的联系,防范校外闲荡人员与校内少数品行较差的学生相互勾结、滋生事端。
5.健全社会、家长参与的学校安全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和家长协助做好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的学生安全工作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6.万一发生紧急事件,立即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和及时上报工作。
四、责任追究:在部门工作范围内发生有责安全事故,除追究具体责任人的责任外,学校将追究政教主任的责任。
学校责任人: 政教处责任人:
2012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