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管理学校安全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管理体制,杜绝或减少危险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责任制,特与政教主任签订目标责任书:
一、政教主任安全职责
1、政教处是负责学生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生管理等各项日常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考核,落实学校的安全责任制,政教主任是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检查监督本部门所管辖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2、具体负责学生的德育、校园文化建设和宣传工作,把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对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3、要建立落实安全教育制度,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4、要建立并认真落实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每学期开学前、学期中及放假前,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5、认真落实安全工作定期报告制度。每年“安全教育日”结束后,要将安全教育活动认真总结,书面上报教育办。
6、要重视学校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阵地和设备,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把学校教育渗透到各种活动中。
7、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重点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会治安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触电教育、溺水和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建立健全相关档案。
8、加强对校外集体活动和生活劳动安全管理,不得随意组织学生参加外出参观旅游的活动。
9、要教育班主任,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关心爱护每个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役使或变相役使学生。
10、切实加强学生课间、课余时间的管理,防止学生玩耍、打闹、推搡造成的意外伤害。
11、加强节假日安全教育,在寒暑假前记中对学生进行一次防火、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毒、防盗、防煤气中毒、防鞭炮炸伤、防中暑、防触电、防烧伤、防滑冰落水、放锐利器具扎伤及饮食卫生等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12、全面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加强对学生安全法制教育。新生入学后要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和校规校纪教育。
13、组织协调好学校、社会、家庭对学生的“三结合”安全教育,努力保证学生安全教育的无缝隙覆盖。
二、因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而导致发生重大事故的,对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责任。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限期一学年,即 年 月至 年 月。
校长(签字) 政教主任(签字)
开发区第二小学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