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青海海西蒙西联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矿长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管理层层负责的制度,发挥乙方在矿山管理岗位的职能作用,特与乙方签订本责任状,乙方要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它法律法规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
认真学习矿山安全生产知识,科学合理地制定矿山每月安全生产计划,制定各工作面、各生产工序的安全生产措施。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上班时间每日深入矿山现场,直接负责矿山生产的指挥和管理,狠抓安全生产工作。
三、根据生产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定期组织生产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重大不安全隐患要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四、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材料、设备和劳动防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五、担任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重要成员,组织矿山工人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活动,把全矿从业人员的安全考核纳入重要的管理内容,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使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效地开展各项管理工作。
六、组织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督促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无证上岗人员有权按规定给予处罚。
七、编制矿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计划,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工作。
八、狠抓火工材料管理,把好火工材料的领取、运输、保管、使用、退库各环节的安全关,防止火工材料挪用、私藏和被盗。
九、为全体矿山作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
十、按照设计部门的开发利用方案,结合矿山地质条件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采矿工作面进行安全生产。从采矿技术上,提高矿山生产的安全性,防止事故的发生。
十一、发生事故,立即如实地向公司总经理报告事故情况,并迅速地全力以赴地组织人员进行救灾,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好各类工伤事故。
甲方:青海海西蒙西联投资有限公司代表 (签字):
乙方:矿长 (签字):
签订时间: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