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制定本责任书。
一、工作任务:
1、在矿长和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领导本部人员负责全矿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
2、监督检查全矿各单位对有关“一通三防”方针、政策法规、指令、规程的实施情况,参与制定本矿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组织编制“一通三防”的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4、负责组织矿井、分区、采区、工作面的通风设计,合理制定配风方案,确保通风质量。
5、负责组织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案,按规程要求测定粉尘。并组织实施。
6、负责井下各点瓦斯检查测定,及时填写瓦斯日报表,并负责瓦斯日报表的审核、会签,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瓦斯变化情况。
7、做好主扇风机运行情况的检查和局扇供风情况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组织实施一年一次的反风演习,并作好记录。
9、做好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10、制定通风质量达标计划,组织每月一次的矿井通风质量检查,及时上报检查结果,并配合上级进行季检、年检和不定期检查。
11、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和安全例会,认真贯彻落实会议决议。
12、参加安全大检查,按时完成隐患整改方案。
13、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本科人员业务培训,特别要搞好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14、监督检查放炮员的工作情况和各工作区域对“一炮三检”、“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及现场执行情况。
15、积极参加事故抢险救援。
二、工作目标:
1、实现2013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考核与奖惩: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按发生事故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1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总工程师:(签字)
通风部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