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制定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单位,层层制定安全目标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书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
一、工作任务:
1、在矿长直接领导下,对全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
2、参与矿井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新水平、新采区的设计、编制采掘工作面安全作业规程及会审工作,把好安全技术关,监督安全技措工程计划和落实情况。
3、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4、组织制定、修订分管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5、组织开展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提高矿井安全生产水平。
6、组织新项目、新装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工作,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7、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
8、负责全矿的“一通三防”技术管理工作,监督检查通风安全方面的工程计划及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掌握主扇的运转情况,监督检查“一通三防”齐抓共管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9、负责一体化管理体系的总体协调和管理工作,确保一体化管理体系持续改进。
10、负责分管业务内的质量标准化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11、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大检查,组织研究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并监督落实。
12、负责全矿技术工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1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14、协助矿长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处理、追查、分析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二、工作目标:
1、实现2013年度全矿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消灭瓦斯、水、火、顶板、运输、机电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2、加强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实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任务,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三、目标考核和奖惩:
1、能够完成本年度下达的安全管理目标,无死亡、重伤事故,未发生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事故,职工职业健康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经考核,年终已经实现下达的安全管理指标,评定为安全生产“先进管理工作者”,并获得年终安全目标奖金。
2、未达到安全目标管理的要求,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的,无年终安全目标奖,并按处罚的规定执行,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有关责任。
3、重伤事故率或轻伤事故率超过规定的标准,按发生事故率倍数相应给予罚款。
4、发生死亡1人或1人以上事故,除无安全目标奖金外,罚款2千元,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矿 长: (签字)
总工程师: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