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九台市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工作方案》要求,为了强化平安校园建设,构建完善的学校治安防控体系,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及时消除校园内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学校与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后勤副校长签订学校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如下:
1.后勤副校长负责主管学校安全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教育局、学校有关安全规定要求,执行校长有关安全指示,贯彻学校安全决定。
3.负责对学校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的人员分工,应急问题处理、部门协调.
4.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负责制定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方案、安全预案、安全管理制度。协助校长处理重大安全事故,对安全隐患做出处理意见。
6.对安全责任进行落实,负责排查灭火设施配备、更换。产品是否合格,数量是否充足,分布是否合理。
7.负责检查用电行为是否规范,用电线路是否符合要求,有无私搭乱接及超负荷用电情况,有无使用违章电器行为。
8.负责排查班级、楼层、寝室避难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到位。排查室内外消防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指示标志位置是否准确并能正常使用。
9.负责排查消防水原、自动灭火措施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栓箱门、盘卷、水袋、枪头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
10.负责全面排查校舍、学校围墙、室外厕所等部位安全隐患。
11.负责排查食堂燃气储藏间排风及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校园建筑隐患排查等安全排查工作,每天必须至少巡查一次。认真填写好巡查记录。
12.执行安全隐患责任追究制度。对凡事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校长签字: 年 月 日
后勤副校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