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财产与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经煤矿安委会研究决定,采掘区队长与各聘用班组职工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年度目标
1、重、特大事故为零,因工重伤、死亡事故率为零。
2、不发生中毒事故。
3、因工轻伤率为零。
4、不发生刑事案件。
5、不发生环保事故。
二、责 任
为实现上述目标,各位员工必须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履行以下责任: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2、爱护生产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及时报告险情,积极参加抢险救灾。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学习生产技术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素质;遵章守纪,按章作业,抵制“三违”;搞好自保、互保、联保,做到“三不伤害”;团结协作,上标准岗,干放心活;宁可停工停产,绝不违章蛮干。
5、服从煤矿领导和现场负责人指挥、管理、调动、工作安排,认真学习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6、严格班前、班上喝酒,禁止无证、无三级安全教育上岗。
7、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遵章守纪,文明生产,自保互保,永保平安。
8、在生产和工作中要自觉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规不违纪,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9、对自己岗位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生产安全部门。
10、对工作中违章作业、不听劝阻、造成人身财产伤害的视情节轻重,除承担相应的赔偿外,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11、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三、处罚
发生事故,严格按照公司和煤矿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否决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超出安全生产指标将否决全队的评优选先资格。
采掘区队长 : 目标责任人:
2011年 月 日 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