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泰安中行项目部逐级防火责任制,预防火灾事故发生,保障泰安中行项目部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泰安中行项目部、宾客和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为明确前厅部员工的消防安全责任与义务,特制订本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消防法规法令和泰安中行项目部的各项安全规定。
二、组织本部门开展日常安全自查,认真作好日、周、月等检查工作,并建立检查记录。对于检查出的问题要在第一时间处理。若因检查不到位处理不及时引发事故,部门责任人负全部责任。
三、认真落实以下检查内容:
1、本部门的办公设备(传真机、复印机、电脑等)开关、线路、插座是否完好,有无老化、损坏、短路及超负荷等隐患存在。
2、办公区域、库房、行李间是否存放过多易燃、可燃物(纸张、宣传品、包装物等),可燃物附近是否有电器及电线插座埋压等现象;
3、照明、电器设备是否做到人走电断,严禁超负荷用电。
4、是否严格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做好一客一证住宿登记。
5、客人寄存的行李和其他物资,是否按照程序作好记录。
6、各账目、单据、现金、支票等是否严格按照制度存放保管。
7、重要区域钥匙手否建立交接保管制度,且按照要求执行。
8、需要进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泰安中行项目部安保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动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9、如需增加临时电源线及各种电器设备,要由专业电工安装。
10、是否使用不合格的电器产品。
11、库房、行李寄存处确保专人负责。物品摆放整齐,保证通风,严禁吸烟,动用明火,使用移动电器,对易燃、易爆等化学物品要妥善保管,控制储存数量,分类存放。
四、针对本部门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安全操作流程培训,对新聘用员工要重点培训。
五、当遇到行凶、抢劫事件,斗殴事件,发现爆炸可疑物品或爆炸事件等,应立刻通知泰安中行项目部保安人员。若因通知不及时造成事态扩大,则负主要责任,并按规定处罚。
六、责任区域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消防中控室,并向上级汇报,控制现场。若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火情扩大,则对此次火灾负主要的责任。
七、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当班时认真填好各项内容,交接时,以书面内容为准。若因交班不清,造成事故由交班的员工负责80%。带班领班负20%责任。
八、加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若因操作不当或违反操作规程,发生的事故、损失则一切后果自负,与泰安中行项目部无关。
九、确保所辖责任区域设施、设备的安全,严防被盗,若因监护不力造成物品流失,则照价赔偿;发现电器设备有不安全隐患及时报修,否则后果自负。
十、部门经理应按泰安中行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本部门员工,若因督导不严,管理不到位,发生有关责任事故,部门经理负60%责任。
十一、员工若因维护泰安中行项目部利益,名誉、身体受到伤害,则按国家及泰安中行项目部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对不能正常运转或运转异常的设备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工程部维修。否则,出现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十三、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到消防安全方面的问题,要及时通报保安部,重大问题要立即上报泰安中行项目部领导。
十四、部门经理为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部门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等一切安全问题负全面责任,在部门内部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同具法律效力。
十六、本责任书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生效。
泰安中行项目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部门全体人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