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采油厂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为了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结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安全生产中的责任,保证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人身安全不受危害;保证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此责任书
方针与原则
1、坚定不移地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避免的”安全理念。
2、根据本车间生产的特点,坚持“保人身、保设备、保电网”的基本原则并使之具体落实。
3、依靠完善的制度、健全的组织、切实的措施和高素质的员工使我们的方针和原则得以有效贯彻。
坚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我们的努力,所有事故都应当可以预防;任何隐患都可以控制。
安全目标
杜绝生产死亡事故,无一般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火灾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重伤事故率≤0.8‰.
规范运行HSE和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达到有机融合。
3、不发生构成二类障碍的火灾;
4、不发生人身轻伤;
责任范围
对本班组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负全面责任;
对本班组员工在电力生产中的人身安全负全面责任;
对本班组所辖设备的稳定运行负全面责任。
完成班组各种记录、图纸的汇总、整理与填写,并不断完善;
制度保障
1、 对国家新《安全生产法》和新《环境保护法》在负责范围内保证其贯彻执行;
2、 依照法规、标准、规程和车间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电工班的可操作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各种不安全情况的措施;
3、各班组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在组织上保证制度的实施;
4、重视对员工的培训,保证员工掌握所需的生产技能、安全知识及规程要求,培养严谨的工作作风。
附则
1、奖惩按照采油厂与车间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的条款执行;
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执行期自2015年1月1日至
2015年12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供电车间 供电车间电工班
主任(签字): 电工班班长(签字):
2015年 月 日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