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更有效地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全体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校长室与各部门签定安全责任书,总务主任是总务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按学校管理条例履行好自己的工作职责。
一、总务处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对教学区用房、办公楼及体育设施、用电设施进行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要迅速及时加固维修,消除隐患。校内基建维修及其它临时性建设,必须在施工地带放安全警示牌,搭安全网或护栏,提高安全意识。
二、总务处要加强学校饮水管理。每月组织一次教室、办公室的消毒工作。
三、加强学校电教设备(微机室电脑、投影仪、教师办公电脑、广播系统、监控系统、宽带网络系统)的安全管理,每月定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故障要及时排除。
以上有关设备安全的具体责任人: 。
四、编辑校产清册,完善校产登记制度。对校产实行每期检查一次,保证校产完好,发现丢失或使用损坏要及时上报。对损坏校产之事要立即制止。对被损坏校产要责令其当即赔偿或及时修理。
五、重视对门卫的管理,严格执行门卫制度,经常性的督促门卫坚守岗位,把好校门关。
六、督促财务人员严格遵守财政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不得玩忽职守,避免被盗、被诈骗等安全问题。
七、管理和教育后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对相关人员赋予一定的安全责任,做到责任到人。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校长报告,需要紧急处理的,要周密考虑,妥善及时处理。
八、本责任书纳入年终期末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发生重特大事故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九、本责任书一式二份,总务正主任、校长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直至相关人员离校或调动时离开时自然失效。
学校(章)
校长:
总务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