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学药品的购置、存放、领用、销毁由各课题组负责,课题组负责人需与实验室签订相关责任书。
二、采购化学药品时需签订合同。合同书上需有课题组负责人签字,否则实验室不予加盖公章。实验室将保留一份合同书备案。
三、剧毒、易制毒等危险药品的购买、提运,按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规定办理,需经实验室相关负责人审批、登记并备案后购买。
四、实验室存放的化学药品,存量不得超过该实验室两天的使用量。实验室内存放的化学药品如长期不使用,应及时清理。
五、化学药品的购置、存放与使用需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六、所有化学药品、试剂等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带出实验室
对不认真执行化学药品采购与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对上述条款不落实出现违章违法的,并由此造成事故的责任人, 将根据事故原因和财产损失程度以及造成影响情况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学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