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煤炭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确实落实安全管理目标,确保煤炭生产安全,全面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
一、全年工作指标
1、全面协助矿长搞好全年生产任务,确实抓好安全管理工作。
2、抓好矿井的“一通三防”、顶板、瓦斯、机电、运输、
水患整治等管理工作。
3、生产安全组织管理,要求职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作业。
4、全面组织以安全为主,进行井下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监督安全员、瓦检员、放炮员、电工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行组织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严禁一切违章指挥,杜绝职工违章操作。
二、奖惩办法
1、安全奖:全年实安全生产,基础奖700元,若出现一人事故罚2000元,二人事故罚5000元,三人以上事故,取消全部奖金,另加罚10000元。生产奖:按计划完成6万吨,奖500元。
本责任制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责任制的解释权归属本矿,本责任制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生效。
米田煤矿法人: 生 产 矿 长: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