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全县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再排查再整治活动,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有序开展,特与教务处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人
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人负责人,对本科室分管的安全工作负责人。各科成员协助科室主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安全目标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落实学校的安全工作责任主体,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及分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心和学校财产安全。
三、职责内容
1、 教育教学设施安全情况。检查学校提供的体育和劳技器材、旗杆、护栏、楼道等教育教学设施达到安全使用的要求。
2、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并落实好实验室人员管理、实验室准入、菌(毒)种及样本、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报告处理等安全制度。
3、 危化物品管理情况。确保实验室内化学试剂尤其是危险化学品、易爆易燃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的安全措施到位。
4、 实验室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系统的配备情况。确保实验室必要的安全投入。
5、 实验室安全教育。对学生进行实验室活动落实相关安全教育。
6、 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建立实习、实训安全制度,确保相关安全教育到位,健全实训设备(工具)的管理维护、使用、安全防范措施,意外事故发生处理和报告程序确保科学和完备。
7、 落实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和任课老师前清点学生制度。
本责任书一式二分,自签字之日起效。
学校法人代表: 处室负责人:
(签字) (签字)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