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师生员工生命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食堂从业人员安全工作意识,使食品安全和环境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本园特与食堂工作人员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 严格执行卫生“五四”制,认真履行炊事人员工作职责。
二、 不烹调腐烂变质的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包括案板的使用、洗菜池的使用及食物的存放),不得吃幼儿食品(不留菜)。
三、 所有炊具用品和幼儿餐具要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
四、 上班穿工作服,便后洗手,严禁工作时抽烟、喝酒。
五、 工作时间内,不擅自离岗和脱岗。
六、 下班后关好煤气、水电。
七、 严格按照炊事机械操作程序进行操作,违章操作后果自负。
八、 食品的储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食品储藏场所禁止生熟食品混放,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九、 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间、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严防投毒事件发生,确保幼儿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十、 如发现有饮食安全隐患,应10分钟内报告保健医和后勤园长。
十一、 凡是患有呼吸道、消化道传染病及皮肤外伤人员一律必须离岗。
十二、 食堂所有电源为工作用电,不得用于个人手机或其它物品充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此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执行,至重新签订新的责任书之日终止。
园长: 食堂工作人员: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