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学院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学院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学院财产和学生生命安全,做好系部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辅导员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落实管理制度,掌握班级动态
1.辅导员应认真落实学院有关学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对本班出现的各种突发性事件及时做工作,及时汇报,防止事态扩大;
2.辅导员应熟悉本班级每一位学生的情况,做到知名知情知心,了解学生的生源地、家庭成员、家庭经济情况等;
3.辅导员不主动组织学生旅游等集体外出活动,学生自己组织必须经辅导员同意、系和学生处批准且辅导员亲自全程参加方可;
4.做好学业困难生、经济困难生、心理弱势群体的工作,并建立相应的档案资料。
二、落实辅导员日常工作措施
1.建立安全制度,制定防范措施。各班级增设安全委员(可兼任),制订班级安全工作计划和应急预案。
2.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辅导员要加强对本班学生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时常提醒学生时时事事讲安全、防事故,自觉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负责学生3天以内请假的审批,对本班缺勤较多的学生进行跟踪管理,并及时向系里报告情况。
4.经常组织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结合每一次班会,督促本班学生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并检查班级学生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5.严格执行省教育厅“六个禁止”并检查落实。一是禁止在学生宿舍使用电炉、电锅、热得快、电热毯、电慰斗、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或使用燃气燃油炉和酒精炉等;二是禁止在宿舍及楼道等处私拉电线、私接灯头和插座;三是禁止在宿舍内吸烟、点蜡烛、焚烧物品;四是禁止在宿舍内使用充电小台灯、在床上使用充电器等连接交流电源的用品;五是禁止在宿舍存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或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六是禁止损坏宿舍内消防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和器材。
6.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院、系将辅导员的安全教育管理与辅导员工作考核相挂钩,因违反制度而造成事故的,要批评教育,并取消当年优秀辅导员的评比;情况严重的,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7.值班要求。必须在岗在位,保持通讯畅通,处理本系当天发生的事情,重大事情须及时向总值班和系党总支负责人汇报,要充分利用值班时间深入教室、寝室,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答疑解惑。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系党总支负责人: 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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