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教职工私家车管理,维护学校道路交通秩序,杜绝安全隐患,保障师生员工的人生安全,进一步规范教师私家车管理,特制订教师私家车安全责任。
1、教师私家车必须避让学生上、下学高峰时间段进出学校,进入或离开学校必须慢速行驶,车速控制在5Km/h以下,遇到学生应让学生先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才可行驶,防止撞人、撞物,进入学校一律不准鸣号。
2、为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教师的私家车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和指定车位。(禁止停放在教学楼生活场地、操场出入口、主要通道)
3、教师确实因需要经常出入校园的私家车,需自觉遵守各项安全规则,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车辆进行统一管理。
4、对于违反学校管理条例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入校园。
5、凡教师的私家车发生任何碰撞等交通事故,必须上报校主管安全的领导,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车主或车辆驾驶员负全责。
6、停放在校园内的教师私家车,发生车辆车体划痕、刮痕、撞瘪、起火、车玻璃破碎及丢失车内物品等事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自负。
本责任书有效期限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学校法人签名: 私家车车主签名: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