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消防管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杜绝群伤事故发生,现(甲方) 与(乙方) 签订责任书如下:
一、 乙方2016年至2018年5月23日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工作责任是:
1、 签约人乙方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生产安全,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2、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消防,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制订安全生产计划。并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及专项安全检查,并有检查记录凭证。
3、 乙方要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到位,必要设施设备,灭火器材配备。
4、 制定教育内容,并组织实施,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新招员工实行上岗前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等,完善工人劳动安全条件。
5、 严抓消防工作,按消防规定规划设置消防栓等消防设施,乙方对消防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消防法律、法规的落实,坚决制止将仓库及工人宿舍混合在同一建筑物的做法。消防通道不能堵塞,应配足消防设施,不能阻塞消防栓,灭火器应放在显眼位置。对存在“二合一”“三合一”的要坚决进行整改,该停的停,该改的改,该搬的搬,如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责任人员以及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6、 如发生伤亡事故的,应及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上级报事故情况,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阻碍调查拖延报告或者隐瞒不报。
7、 乙方对事故隐患进行普查,登记,并及时进行整改,通过整改达到无隐患的目的。如乙方不落实责任书内容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约,并没收保证金,如导致发生生产消防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乙方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及连带的赔偿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