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务主任是学校校长的重要助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根据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学校校长(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与总务主任共同签订以下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对于有关校产公物的保管、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的设备、消防设备所需的经费给予充足的保障。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对学校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的检查,发现有安全隐患时力争及时消除。
3、当学校出现安全事故时,学校校长或学校主管领导、安全督导员应尽快到达现场,处理相关问题。
4、学校处理安全事故有关责任人时,要实事求是,体现公平、公正原则。
二、总务主任责任
5、对于校产、公物的保管(包括消防设备),一定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与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做好校产、公物的保管和保卫工作;经常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及时向校长报告,在征得校长批准后迅速组织消除。
6、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好学校保安人员的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节假日要按上级的要求严密做好保卫工作。
7、对于各班、各部门有关安全设备维修的报告要及时处理,一般情况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解决。
8、经常对学校保健室进行检查,及时处理过期的药品。
9、经常对学校食堂和学生饮用水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10、经常对学校照明线路及各种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所有线路及电器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电器设备的安全规定。严禁违规使用。
11、定期检查消防设备,及时更换灭火器内的过期药品,确保消防设备能正常使用。
12、认真做好学校各项大型活动的食物卫生监察工作,定期对教职工办公室的饮水进行送检,严防群体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三、附则
1、责任书由岗位责任人、学校双方签字(盖章)后在责任期内生效。
2、在责任期内,责任书各条款不因负责人变化而变更或解除,接任负责人应相应履行职责。
3、责任书一式两份,岗位责任人和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岗位责任人(签名)
校长(签名)
二00*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