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特签署本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力争实现下列年度责任目标:
(一)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控制在1.3%以内;
(二)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4%以内;
(三)防范和杜绝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脱管、漏管发生社区服刑人员涉嫌严重刑事犯罪案件。
二、责任期限
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l2月31日
三、责任考核
对实现上述责任目标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事故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社区服刑人员脱漏管率及再犯罪率超过上述指标,以及因工作严重不负责任,造成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并涉嫌严重刑事犯罪的,对所属单位的综治考核和“平安单位”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责任书签字人的工作岗位如有变动,接任人为自然签字人。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执一份。
黄岩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 责任单位: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二○一一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