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保证道路运输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签订本安全责任状。
本人自2017年 1月 1日担任危货装卸员岗位,承担安全责任如下:
一、装卸化学物品要专人监督,严禁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库区。
二、暴雨、雷电恶劣气候,不得进行化学物品的装卸作业。
三、装卸作业的场所严禁明火,现场不得有带电的设备。
四、作业时,车辆必须熄火、制动,不得添加燃料,装卸时应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
五、同车装运化学物品时,必须符合货物运输管理的有关安全规范。
六、货物入库时,应按照安全生产规章装卸。作业前须掌握相关装卸人员的安全规章、规定注意事项。
七、装卸人员在作业时不应穿戴化纤制品的衣物和穿带钉子鞋、高跟鞋,不准携带烟火和通信工具。
八、装卸时,必须稳拿轻放,严禁野蛮作业,要安全牢固、整齐。
九、装卸作业结束后,场所必须清理干净
十、 责任人如要求辞去该车装卸员职务,必须提前30天执本责任状回公司办理辞职手续,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
本责任状一式二份,责任人、公司各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立责任状人:(签名) 公司安全员签名:
(加盖公司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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