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王殷庭 乙方:邓德斌
为进一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按照《福建省民用爆炸物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细则》的要求。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保障公司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本着激励员工自觉地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原则,与各岗位签订以下安全责任书:
一、考核指标:
1、火灾、爆炸、偷盗、破坏、交通责任事故为零。
2、轻伤以上(含轻伤)责任事故为零。
二、主要安全职责:
1、学习掌握《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有关的民爆安全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详细落实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贯彻执行公司《出入库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出入库管理制度》执行出入库检查。
3、参与民爆物品仓库的各项安全管理,对库区存在隐患的安全设备,操作过程和行为有权行使一票否定,参与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4、对进入库区的车辆运输手续,车辆安全状况、防护措施、驾驶及押运员证件,劳动保护用品穿戴是否携带易燃易爆物等进行详细检查和登记,严厉禁止不符合进入库区条件的人员及车辆进入库区,对不遵守库区规定者有权勒令其离开库区。
5、贯彻安全保证体系中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每月至少一次对库区灭火器、水泵、消防水池、温湿度计等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做好记录。
6、控制安全动态,发现事故苗头并及时采取预防措施,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活动。根据公司实际,组织编写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重大危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每年并组织1—2次进行应急预案演练,做到人人熟悉预案内容,个个遇险均能拉的出、用的上。
三、奖惩办法:
奖励和处罚标准按公司安全管理百分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司存档1份,
本责任书考核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二O一五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