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广州中电荔新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市大力士电梯有限公司
为严格执行有关综合治理工作条例,乙方本项目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共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认真落实本建设工程各项安全防范管理措施,积极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本企业乙方职工队伍的稳定,保障工程建设正常顺利的完成,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主要目标
1、乙方参加本检修工程的人员无人参加境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煽动、组织的突发事件。
2、乙方没有发生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后果严重的非法请愿、罢工、上访、静坐示威和法轮功修炼者闹事等事件。
3、乙方没有发生贪污、受贿、诈骗、盗窃等刑事、治安案件;无发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经济案件或造成重大火灾、工程工伤、中毒等事故。
4、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
5、无发生检修人员组织或参与“黄、赌、毒”以及色情活动。
二、乙方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1、本项目负责人亲自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综合治理工作有研究、有部署、有督促检查。
2、密切掌握敌、社情动态,化解矛盾平息事态;做好民事纠纷的调节,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关心家庭困难职工,设法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扎实做好对“法轮功”人员的教育转化和防控工作。
3、健全治安防范管理机制,落实“七防”制度,参与义务消防队、治安队等群防群治队伍,做好对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发现隐患,及时认真整治,堵塞漏洞,防范各种治安责任事故发生。
4、采取多种形式,对施工人员开展综治、法制与国家安全的宣传教育活动,逐步提高施工人员遵纪守法意识和树立法制观念的自觉性。
5、健全对检修人员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检查、监督机制,有效防止内部人员违法、违纪、犯罪。
6、积极支持参与项目所在地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搞好联防联治,教育和引导施工人员积极参与当地共建安全文明社区建设。
7、积极开展创建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单位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