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防止重大、特大恶性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落实分厂安全生产责任,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公司、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现电工岗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1.目标:
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零伤亡事故;零危化物泄漏;零火灾事故;零爆炸事故;零新增职业病患者。
2.责任:
2.1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按时参加安监局组织专业安全作业复审。
2.2严格执行停送电和作业票制度,非专职电气人员严禁操作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搬迁或带电检修,停电检修必须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2.3杜绝“三违”行为,做到“四不伤害”。
2.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迅速报告并有权撤离工作场所。
2.5 发生事故时,应积极参加抢险和救灾活动。
2.6 熟悉本岗位危险有害因素,认真落实风险控制措施;掌握事故应急处理办法,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准确、果断、迅速地处置现场突发情况。
3.措施:
3.1及时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部署本岗位安全生产任务,督促各班组完成相关安全生产经营指标。
3.2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本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生产行为。参加本工段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所有安全隐患。
3.3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培训,参加“全员安全培训”、“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班组建设”、应急预演训练工作及有关安全竞赛活动。
4.考核期限:
4.1考核期限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止。
5.考核办法:
每月对岗位负责人完成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如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扣分5分/次,对造成重大事故者追究责任。凡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年终评先资格,并考核10分/次。
设备科负责人(签字):
岗位( 3 )人(签字):
签订日期:? 2014年7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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