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实现“消除隐患,控制火灾,确保安全”的消防工作目标,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把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之中,本校与各消防安全负责人签定本责任状:
一、各部门工作人员,对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的防火安全有义务进行监督与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主管领导。
二、在工作中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闭电源。各部门不允许有带电器或用电设备到校使用,如发现没按规定关灯的工作人员,主管领导将对其进行警告、罚款处分。
三、定期检查工作范围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定期参加全校进行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消防演练。
四、做好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材料收集及情况登记工作,并及时交办公室存档。
五、若该项工作一学期内无安全事故发生,档案资料完善较好,学校将给与适当奖励,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根据事故的大小和原因追究其责任。
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各部门主管领导:
各室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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