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标考核对象
凡享有安全生产结构工资的人员为目标考核对象。
二、目标考核时间
2018年 4 月 1 日至2019年 2 月 28 日
三、目标责任范围
新五煤矿地面、井下安全生产管理。
四、目标
1、 原煤产量:开采+800m水平以上的煤炭,生产任务7万吨,力争8万吨。
2、 掘进进尺 2330m。采煤队施工的工作面超前眼、回风眼、开切眼不计为掘进考核进尺。
3、安全
(1)杜绝死亡(瓦斯熏人)事故,杜绝1~4级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各类伤残事故全年累计不超过 10人次,且直接经济损失即医疗费、赔偿费、住院补助等费用的总和不超过50 万元。
(2)杜绝重大机械、电气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15万元以上的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杜绝提升运输跑车事故、或操作失误(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为操作失误事故)。
(3)杜绝大型冒顶、水淹等非人身伤害责任事故(经济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为重大非人身伤害事故)。
4、主要工作
⑴ 全力以赴进行+886m东翼鱼儿夹煤层运输巷掘进,在三季度内实现1110-2采煤工作面回采。
⑵集中力量在5月份以前完成+800m~928m四连子煤层回风上山掘进,为正规布置和回采四连子煤炭做准备。
③及时布置+800m~+886m东翼鱼儿夹溜煤、矸眼,解决+886m东翼鱼儿夹煤层运输巷掘进及回采煤、矸运输问题。
⑷按计划做好+800m鱼儿夹煤层运输巷掘进和+800m鱼儿夹煤层至四连子煤层联络石门掘进,为顺利回采四连子煤层和鱼儿夹煤层机械化做准备。
⑸按上级要求做好矿井鱼儿夹煤层机械化设计工作。
五、工资结算及考核
1、实行结构工资制和包干工资制。
(1)结构工资岗位人员:实行基本工资、任务工资、原煤质量工资、安全工资的结构,其比例根据岗位性质和责任确定。基本工资、任务工资实行月度考核计发,安全工资实行季度考核计发。
(2)包干工资岗位人员:实行月度工资包干,按月计发。
(3)岗位工资标准及基本工资、任务工资、原煤质量工资、安全工资比例和包干工资岗位详见《新五煤矿部门岗位设置、主要职责划分及岗位工资标准》。
2、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实行单加班,按岗位基本工资标准执行。
3、结算依据:考勤表、原煤产量报表、掘进进尺报表和公司对矿的考核。
4、结构工资岗位人员工资结算办法
(1)基本工资
??
(2)任务工资:采煤占任务工资60%,掘进占40%。
??
任务工资=采煤任务工资+掘进任务工资
(3)安全工资:实行季度考核计发,季度安全考核处罚总额以被考核人季度安全工资总额(安全工资总额=岗位工资标准×安全工资比例)为限。其考核办法为:
1)伤亡一人次扣参加全矿考核人员的季度安全工资50%,事故片区的100%。
2)1~4级工伤一人次,扣参加全矿考核人员的季度安全工资20%,事故片区的50%。
3)5~7级工伤一人次,扣参加全矿考核人员的季度安全工资10%,事故片区的20%。
4)8~10级工伤一人次,扣参加全矿考核人员的季度安全工资2%,事故片区的5%。
5、包干工资岗位人员实行月度工资包干,按岗位工资标准计发。
6、公司对矿班子实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基本工资挂钩,矿对科室及岗位个人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基本工资挂钩,矿制定具体考核办法。
六、安全管理及处罚
实行片区责任制:划分两大片区管理区域,即+800m水平生产区为一个管理区域(采煤);矿井技改工程为一个管理区域(掘进)。
实行安全罚款返还机制,按煤矿内部管理的安全罚款总额的40%返还煤矿,作为煤矿安全管理活动经费。
1、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对事故责任者追查处理,其处罚办法为:
(1)人身伤害事故按年终安全工资考核办法执行。
(2)发生重大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达5万元以上的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发生提升运输跑车事故、或操作失误(直接经济损失达1万元以上为操作失误事故),一次处罚管理相关责任人员200~1000元。
(3)发生瓦斯积聚、大型冒顶和片帮、水淹等或经济损失达10万元以上责任事故,一次处罚责任管理相关人员200~5000元罚款。
七、年终奖励办法
1、生产任务奖:全年完成原煤产量8万吨以上,年底通奖考核单位1元/吨;全年完成掘进进尺 2300m以上,年底通奖考核单位10元/m。矿长按30%分得,剩余部分由矿长提交分配方案上报公司审批后实施。
2、安全奖:全年杜绝1~4级及以上的人身伤害事故,且人身伤害不超过 15 人次,奖励矿长2万元,其他人员10万元(按本人岗位安全工资比例分配)。
八、管理规定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煤矿安全生产政策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管矿。
2、实行矿长负责制,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安全管理力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管理,确保生产安全目标的实现。
3、严格跟班、带班、班前会议等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加强职工教育培训,及时落实整改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强化成本管理,严格定岗定员,严格执行工资管理规定。
5、严禁损坏设备,浪费材料等损坏公司财产的行为,一经查实,按原价赔偿。
6、加强廉政建设、严禁与队和相关人员勾结,吃、拿、卡、要,行贿受贿等行为。一经查实,从严重处,直至开除。
7、加强勤政建设,及时解决生产现场出现的问题,并经常深入井下,下井天数及带班个数按公司规定执行。
九、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公司和矿长各执二份
(此页无正文)
目标考核单位:代表人(签字):
?
被考核责任单位:楠木沟煤矿
代表人(签字):
?
2018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