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一岗双责,责任到人”的工作方针,不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平安、稳定、和谐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江宁区教育局“江宁教法(20**)9号”文件精神, 校长与工会主席签订如下安全工作责任状:
一、安全职责:
1.工会主席是本部门第一责任人。
2.在工会组织的各类活动期间,加强教职工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
3.负责校内工会活动场所的房舍、活动设施管理、维护和保养。
4.在组织离退休教职工各类活动期间,确保人员的交通、饮食等安全,如发生疾病、意外伤害事故要及时送往医院并通知家属。
5.工会活动室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丢失,及时追查有关责任人并上报学校。
6.管理好学校配发的活动室内的各类消防器材。
7.各种活动结束后,及时检查各类安全隐患,加强活动室的防火防盗安全。
8.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知道救护的基本知识。
9.本责任书包括2016年江苏省平安校园创建管理目标。
二、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各种安全责任事故。
三、责任追究:按《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予以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一份,安保办一份,责任人自存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分管领导:????????????? 工会负责人:
2016年9月?? 日????????? 2016年9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