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学校的档案管理更上一个台阶,保证学校的档案安全管理,特制订档案室安全责任如下:
1、管理人员要保持室内清洁,正确维护好室内的学校档案,不能因管理、维护不当,造成档案的损坏或丢失。
2、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档案室的门窗、电源、橱架等设施的安全,及早发现隐患,及时向校长、总务处报告情况。若管理人员管理疏漏,人为造成档案受损、被盗等,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3、档案管理员要维持好正常的档案查阅借用制度,不经学校允许不得私自外借。
4、档案室管理人员负责学校各种资料的收集、归类、整理、造册、存档等档案管理工作,做到门开不离人。
5、档案管理员钥匙要随身携带,不得借给他人或存放在办公室抽屉内。
6、档案的查找、借阅、摘抄需经相关部门领导同意,办理登记手续,查、抄文件资料,管理人员必须在场,按批准要求给予查、抄、借,查抄人员不得任意翻动与自己查抄无关的资料。
7、管理员要严格控制档案室进出人员,闲人不得入内。
8、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档案室的防火、防潮、防蛀、防霉工作,经常检查室内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或报告相关部门。
9、因管理人员工作失职造成档案失少,学校将追究档案室人员的责任。
10、当事故发生时,应及时与学校领导汇报,由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由于本人管理不当所造成责任事故,按学校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责任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以上各条必须遵守,若有违反造成损失的,由学校和有关部门视其情节和危害的轻重,对直接责任人进行追究。
校长(签名)???? 管理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