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校园食品、 饮用水安全监督管理, 保障学生在校健康成 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 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管理与监督工作的通知》 (卫办监督 发 (201030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 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国食药监食 (2 0 1 01 6 0号 , 结合双沟镇实际,现制定 2 0 1 5年度校园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管 工作责任目标,由中心学校与各校签订。
责任国标
一、各校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综合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食品(饮用水安全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政策。
2、定期不定期向区教体局、中心学校报告单位食品(饮用水 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3、组织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督排查,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并监 督整改,防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4、做好食品(饮用水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对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及时进行整改。
6、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立即向中心学校报告,并协同有 关部门组织救援,防止事态扩大。
7、认真做好食品(饮用水安全事件的统计、分析工作,按规 定时限向中心学校领导报告有关情况和数据统计报表。
(二具体职责
负责学校食堂饮食安全、 饮用水和学校超市 (商店 的日常监管, 学校(含规模以上小学超市(商店实行统一配送率达 90%以上; 负责在学生中普及食品安全及饮用水健康教育; 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
完善学校突发性食品、饮用水安全事故的预警、处理机制;建立和完 善学校食堂的卫生责任制度,完善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2015年全镇食堂量化分级 B 级标准以上力争达到 80%, 饮用水检测全 部符合国家饮用水安全标准。
二、各校(园长是本单位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 人,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负责。
三、强化食品(饮用水安全信息分析、汇总、整理工作,每月 向区教体局、中心学校报送有关食品饮水安全的信息不少于 1篇。 四、确保无食品、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
考 核
一、 中心学校将对上述目标进行年度考核, 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奖 惩。 考核由中心学校组织实施,考核细则另行规定。
二、加强食品(饮用水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在食品(饮用水 安全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实行“一票否决” :一是领导不 重视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当年食品(饮用水安全工作目标管 理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 二是因工作措施不力, 出现死亡病例 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三是发生食品 (饮用水 安全事故隐瞒不报, 或弄虚弄假,对食品(饮用水安全事故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的。
中心学校:学校校长签字:
(校长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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