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学校治安综合治理,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完善的学校安全体系,分管教学副校长与教导处主任签订安全教育与管理责任状。
1、做好开设安全知识教育、法制教育课程,制定教育计划并组织落实。
2、做好教学活动过程的安全工作管理工作,要求教师严格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包括早读、午自习),及时纠正学生在活动中的危险行为,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3、协同有关处室做好师生自救逃生演练,增强师生自护自救能力。
4、做好学生集体活动备案,确保师生各项活动安全。
5、做好实验室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存放等管理工作。
6、做好学生考试、教师外出监考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
7、开设好心理健康教育,要求各年级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有机渗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加强音乐、美术、信息、劳技课学生出勤的管理。
8、做好体育课的管理工作。要求体育教师规范教学,经常检查运动场所和器械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9、做好对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工作,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0、举办教学活动工作,要严肃纪律,整顿秩序,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11、带领师生外出比赛、活动,要求严密组织,安全往返。
12、控制学生的在校作息时间,做到合理、科学、劳逸结合,严格监视教学时间之外的辅导,要求在放校后学生一律离校。
13、加强师德教育,严格管理,严禁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确保教学常规落实到实处。
14、逐日检查教师的教学行为,发现不安全的活动,及时指导教育。
15、对管理不到位,长期存在安全隐患,校长将追究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将按照《Z县学校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实行责任追究。
16、本责任状一式二份,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定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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