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明确本职工作岗位的职责,提高各层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感,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全矿安全工作的根本好转,特制定如下责任状:
一、全矿安全目标
1、 全年本部门基本建设无轻伤以上事故。
2、 各种机械设备检修及时,无因设备故障停工2小时以上
的事故。
3、 完成矿长交给的其它任务。
二、安全生产职责
1、 对机电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2、 负责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除工作和编制机电、修理工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监督机电修理工严格按“三大规程”作业,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
3、 负责机电设备的(绞车、钢丝绳、防坠器、罐笼、风机、刮运输机、破碎机、筛选机、运输皮带、防爆开关等)检查、维护、修理工作。保证机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3、 负责机电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向矿长汇
报,并直接组织人员进行排除。
4、 检查各机电修理工、绞车工的上岗情况和安全运行作情
况。
5、 保证井下机电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悬挂整齐、设备上台
架。风电闭锁等安全设施齐全可靠。
6、 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做到不安
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8、 协助矿长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三、考核和奖惩
1、年终按完成的基本建设任务进行考核,董事会审定。
2、完成全年基本建设任务奖3000元。超额完成任务每超20
%加奖3000元。
3、全矿发生一起死亡事故取消所有奖励,并罚3000元。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奖励减半。
四、 责任期限
从2009年1月1日到2009年12月30日
矿 长:(签字) 机电矿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