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综合治理,营造和谐优良的育人环境,确保师生人生安全、学校财产安全及教育教学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教育管理的规定,木闸中学(简称甲方)结合本校实际与各位教职工(简称乙方)签定本责任书。
一、 甲方责任:
1、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法律宣传等工作提供服务和指导。
2、协助乙方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3、依据责任书,定期对乙方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二、乙方责任:
1、在工作中每位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若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追究其责任。
2、每位教师要教育学生在校园内不追逐打闹,不随意攀登校内建筑物及大型器械,不准在楼梯的扶手上滑溜和走廊的护栏上攀爬,若发现学生进行不安全活动时,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教育。
3、参加值日工作的教师,要准时上、下岗,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及时处理偶发与突发事件,劝阻学生不玩不正当的游戏、危险性活动,放学督促学生按时离校。
4、任课教师要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在教学过程中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冲突,避免由于出现打架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
5、任课教师在教学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中途擅自离开岗位(特殊情况除外),不准学生随意私自离开教学场所,不能将学生驱赶出教室,不能以任何理由让学生离开校园,对学生突发疾病、意外伤害等事件,要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学生家长,并妥善处理。
6、任课教师上课要严格点名制度,若发现学生缺勤,要仔细询问其原因,若情况异常,要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当日的值日领导,并妥善处理。
7、任课教师在教学中要对学生进行实验课、计算机课、体育课安全教育,指导学生正确操作,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要仔细检查教学场所及所使用的实验仪器、电源、药品和体育器材等,消除隐患,避免由于教师或学生使用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
8、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
9、任课教师要了解和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和急救知识,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护,保护现场,及时告知班主任和受伤学生的家长,并向学校汇报。
10、任课教师组织开展各种校外活动,必须经学校批准,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安全因素,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学生参加本校各种训练队、兴趣小组活动,其安全由指导教师负责。
11、班主任对班级安全工作要做到“高度重视、警钟长鸣、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常抓不懈、确保安全”。经常到班级教室观察、定期检查供学生教育教学及开展活动的一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整改、及时排查。
12、班主任老师应每周至少一次利用谈话时间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13、年级组长作为年级组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协助学校督促好本年级教师认真履行各岗位职责,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年级组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如无法解决,应及时上报学校。
14、年级组在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前,应组织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保卫措施和应急预案,并预先向学校申报,待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行动。在活动期间,应协调各带队教师管理好学生,及时妥善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如遇到较大突发事件,应及时报告学校。
15. 如遇突发事件,教师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校领导,同时及时采取措施,使损害降到最低限度。
16.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一学期,自2012 年3月 1 日至? 2013 年 2月29日止。一式二份,学校与责任人各执一份。安全工作与各项考核、评比、奖励挂钩,凡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甲方:木闸中学??????????????????????? 乙方:
责任人(签字):???????????????????????????????????? 责任人(签名):
2012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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