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全矿安全生产,明确安全目标和强化责任,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圆满完成全年煤矿安全生产的各项指标,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际情况签订并实行安全目标管理,安全目标以一年为限,并将总目标分解到各责任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年终进行总结评比,并按责任状规定进行严格考核和奖惩,保证全年安全目标的实现,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安全目标任务
1、重、特大事故率为零,因工重伤、死亡率事故率为零。
2、不发生中毒事故。
3、因工伤轻伤率为零。
4、不发生刑事案件。
二、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
2、爱护生产设备、设施、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及时报告险情,积极参加抢险救灾。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学习生产技术和操作技能,提高安全素质,遵章守纪,按章作业,抵制“三违”搞好自保、互保、联保,做到“三不伤害”,团队协作,上标准岗,干放心活,宁可停工停产,绝不违章蛮干。
5、服从煤矿领导和现场负责人指挥、管理、调动、工作安排,认真学习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6、严禁班前、班上喝酒,禁止无证、无三级安全教育上岗。
7、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遵章守纪,文明生产,自保互保,永保平安。
8、在生产和工作中要自觉履行自己的安全职责,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不违章不违纪并劝阻他人违章作业。
9、对自己岗位出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无力整改的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安全生产部门。
10、对工作中违章作业,不听劝阻。造成人身财产伤害的视情节轻重,除承担相应的赔偿外直止追究法律责任。
11、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三、安全目标管理
年度风险抵押金100元;月度工资的30%作为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30%用于质量标准化考核,40%用于生产任务考核;人身事故和人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按月度考核;重大隐患、隐患排查、整改、反“三违”、出勤等项目按月度考核兑现。矿井年度安全目标考核以月度考核为依据。具体奖罚标准如下:
1、全年无重伤、死亡事故,奖励本人全年岗位工资额的10%。
2、发生死亡事故,全年安全风险抵押金全部变为罚金,并按原抵押数额重新抵押。
3、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全年风险抵押金的20%。
4、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全年风险抵押金的10%。
5、发生一起人为重大机电设备事故,扣全年风险抵押金的10%。
6、出现一次本人或他人不作为所致的重大安全隐患,罚款200元。
7、分管专业的施工单位每出现一条不及时按“三定表”整改的安全隐患,扣款50元/条。
8、每个月度查处 “三违”行为的奖励金额50元/人次。
9、月度无故减少下井、次数(每天8:00/17:00两次点名,一次未到的,视为0.5个工、两次未到的,视为未出勤)。无故不上班者扣款100元/次、不补办相关手续。
10、凡是丢失材料、工具、仪器的,按照原件原价赔偿。
12、服从监控主任的工作安排、按时完成当天的工作任务。
监控主任签字:??????????????? 监控工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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